智慧交通让出行更便捷行动方案
(2017—2020年)
为加快落实《“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国发〔2017〕11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企业为主体的智慧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便捷交通发展,让人民群众出行更便捷,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内容
(一)提升城际交通出行智能化水平。(省略)
(二)加快城市交通出行智能化发展(节选)
11.建设完善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系统。深入实施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企业力量,推动具有城市公交便捷出行引导的智慧型综合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状况监测、分析和预判,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指数。到2020年,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全面建成城市公共交通智能系统。
12.推动城市公交与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城市公交运营主体大力推动城市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加快推广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技术在城市公交领域的应用,引导各市场主体研发推广城市公交智能化服务APP,鼓励和规范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个性化公交服务发展。
13.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推动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
14.鼓励规范城市停车新模式发展。鼓励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单位、个人停车位等资源错时共享使用,推动智能停车信息服务产品在交通运输行业有序规范发展。
(三)大力推广城乡和农村客运智能化应用
15.加强城乡客运智能化应用推广。加强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过程中的信息化建设,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和出行信息服务企业加快信息开发应用,推动智能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产品覆盖范围从城际、城市向乡村拓展。
16.开展农村客运智能化应用示范。开发推广农村客运APP,鼓励和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和出行信息服务企业在条件成熟、需求迫切地区推广开展农村客运出行信息服务平台示范。
(四)不断完善智慧出行发展环境
17.深化出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示范。推动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加快交通出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充分利用以综合交通出行大数据开放云平台为代表的各类数据开放平台,支撑各类出行信息服务产品的研发推广。鼓励各类主体利用开放信息资源开展出行服务创新。
18.加快出行信息服务领域标准规范建设。加快制定完善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联程联运、综合性交通枢纽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标准。
19.促进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加强交通、旅游、气象等跨部门出行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交通和旅游运行监测、协同管理、应急联动能力,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提高交通和旅游综合信息服务水平。